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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规范建筑工人工资“专户专管”

镇江关注长三角2019-12-24 来源:金山网 阅读:6166

又到年底,建筑工人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成为关注热点。记者昨天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我市加强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管理,进一步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不过根据记者近期的随机走访发现,较大以上工程已全面实行工资“专户专管”,而一些零星“小包”工程仍以现金结算工资为主。

我市自2017年起探索试点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实名在网”建筑工人近5万人,纳入实名制信息系统的在建项目达300多个。市住建部门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施工企业与建筑工人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方面,我市明确“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必须由项目总承包单位以项目标段为单位设立。总承包单位开工前自由选择实名制管理合作银行中一家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建筑工人个人办理全市统一的“镇江建工卡”,卡随人走,银行互认,跨行汇款,实名制系统中自动锁定“镇江建工卡”,作为建筑工人在镇江地区唯一发放工资银行卡,不得更换。此外,各开户银行应按规定对建筑工人工资专户进行管理,对所开设专户资金情况进行监管,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工资发放,实现跨行免费发放。

而在专款专用方面,我市要求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预付款与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并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建筑工人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将建筑工人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建设单位应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建筑工人工资,且汇入工资专户总额不应低于合同价款的20%。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向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注入资金,用于建筑工人工资发放。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在建工程标段发现,大工程均已不同程度落实实名制、工资“专户专管”等制度。然而“小包”工程因为项目规模小、工人流动性大等特点,仍以现金结算工资为主。一些建筑工人对是否使用“专卡”结算表示并不在意,只关心是否能够按时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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